揭阳揭东区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4-09-25 16:37 揭阳人事考试网 来源:揭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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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揭东区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揭东区(龙尾镇、白塔镇、霖磐镇、桂岭镇、月城镇、玉湖镇、新亨镇、锡场镇、埔田镇、云路镇、玉滘镇、曲溪街道、磐东街道)的人员。
(二)持有揭东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揭东区户籍的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
(四)居住地在揭东区的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揭东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2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3.参与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资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资函〔2022〕1号)规定进行。
(六)无犯罪记录核查及从业禁止情况。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10月8日9:00至10月14日17:00。具体流程如下:
(一)注册
未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注册过账号的申请人,可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190KB,格式为JPG)。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可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1)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
(4)中师、幼师及其他中专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
(5)如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 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二)报名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揭东区户籍的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1.选择认定机构及确认点
(1)符合在揭东区认定的人员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负责认定:申请人选择“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作为认定机构后,再选择“揭东区政务服务中心”作为现场确认点。
(2)符合在揭东区认定的人员申请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由揭东区教育局审查后报揭阳市教育局认定:申请人选择“揭阳市教育局”作为认定机构;再选择“揭东区教育局”作为现场确认点。
2.网上报名
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使用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点击【须知】按钮,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必读”中的内容,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1)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时间:10月15日至10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得现场确认时间:10月15至10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材料审核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持相关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所选“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户口所在地人员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户口所在地的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驻揭东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学历证明
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揭东区范围内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的体检医院为“揭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原揭东区人民医院)”。申请人需自行下载《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修订)》(双面打印)(附件3),并在网报成功至现场确认前的工作日时段自行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合格后,体检表的“体检结论”须有“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字样,现场确认时体检表及相关检查材料需一并上缴。
(5)无犯罪记录证明
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有关部门核查。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1、2),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港澳申请人的有无犯罪情况经港澳相关部门核查后,核查结果会反馈到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论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特别提示:信息系统上传照片、体检表粘贴照片、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7)《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点击“个人承诺书”图标,并按网报系统提示手机扫码签名,确保签名清晰、完整。
(8)其他材料要求
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符合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需提供学业成绩单。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纳入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1.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现场审核后,揭东区教育局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
2.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由揭东区教育局现场审核后报送揭阳市教育局审核认定,具体发证时间由市教育局通知。
3.教师资格证书不提供邮寄服务,申请人需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受理凭证领取。
4.申请人认定通过后按通知要求到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领取材料。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5.具体领证事宜请留意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上的通知。
网址:http://www.jiedong.gov.cn/bmpd/jysjdqjyj/index.html。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五)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六)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七)更多中小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广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和广东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广东教育)。
(八)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
揭东区教育局:0663-3264640。
相关附件:
附件3: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修订)双面打印.doc
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
2023年9月24日
原文标题:揭阳市揭东区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www.jiedong.gov.cn/bmpd/jysjdqjyj/jyxw/content/post_8826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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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揭阳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