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普宁市公安局招聘917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0-11-19 13:52 揭阳人事考试网 来源:揭阳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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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公安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到市公安局下属机构开展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自愿报名,严格按照公开招聘方式,择优聘用辅警人员。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计划公开招聘辅警917名,其中执法勤务类辅警888名,执法技术勤务类辅警29名(具体招聘人数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应条件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18周岁以上;
3.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初中以上毕业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5.适应24小时轮岗工作制度;
6.工作单位服从调配;
7.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8.除以上条件外,根据岗位需要设置的具体报考条件。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为国有企(事)业单位或为村两委、社区在职人员;
(8)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普宁市公安局大门外东侧
(三)报名要求:
报考者应严格按照公告的招聘条件及要求进行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须认真填写报名表附件2(须用A4纸),连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及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5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报考者应按《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者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报考岗位要求2020年10月8日以前非经公开招聘入职普宁市公安局,至今仍在普宁市公安局系统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的,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如膳食、保洁、保卫、普通车辆驾驶、物业服务等岗位,不属于警务辅助类岗位,不能应聘此类岗位;所属企业或外单位保障派驻在普宁市公安局各单位工作的人员,也不能应聘此类岗位。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同时报考两个以上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报考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结束后,由市公安局负责对报考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发给其准考证。准考证发放另行通知。
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本次招聘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