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部分乡镇卫生院2020年专项招聘乡村医生20名公告(事业编)
2020-10-27 18:43 揭阳人事考试网 来源:揭阳卫生人才网
揭阳卫生人才网同步普宁市卫生健康局发布:普宁市部分乡镇卫生院2020年专项招聘乡村医生20名公告(事业编),更多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获取更多关于揭阳市医疗招聘考试资讯的相关内容,请关注揭阳卫生人才网/揭阳人事考试网!
为加强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广东省委办公厅文件《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7〕2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普宁市卫生健康局将组织实施2020年我市部分乡镇卫生院专项公开招聘乡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普宁市乡镇卫生院专项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共3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毕业及以上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为18至45周岁(即1975年11月10日至2002年11月9日期间出生)。
6.须在普宁市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满2年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现在岗人员。
7.户籍不限。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
(3)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4)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含试用期);
(6)原为我市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被解聘、取消聘用资格未满5年的;
(7)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本公告所规定的年限、处分期限,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9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0年11月9日至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普宁市建设路中段普宁市卫生健康局五楼会议厅。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本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及要求,填写《普宁市部分乡镇卫生院专项公开招聘乡村医生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须正反双面打印。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毕业生的应同时持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暂缓就业协议书;非全日制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招聘岗位有要求的相关证书、工作单位出具的在岗证明和近2年工资表(加盖公章),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