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揭阳市揭东区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3人公告
2020-08-06 16:25 揭阳人事考试网 来源:揭阳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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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做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全国试点建设工作和网络舆情信息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经揭东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揭东区委宣传部属下事业单位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分别为揭东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职员2名,揭东区网络舆情信息中心职员1名。具体岗位详见《揭东区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和适用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现场资格审查第一天)。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
3、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含试用期)。
6、原为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被解聘、取消聘用资格或自动离职处理未满5年的(截至2020年7月31日)。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加分规定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2007〕141号)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以内的(截止现场资格审查第一天),笔试成绩加10分。
四、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两个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至22日。报考人员下载填写《揭东区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到百度网盘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Z-StQvw1Kc7zmajIAJqiA ,提取码:zmhs),发送至邮箱:jdqxcbzk@163.com。
(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0年8月23日至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资格审查地点为:揭东区委宣传部办公室(揭东区政府大院后七楼2702室),咨询电话:0663—3263365。
报考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揭东区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本人签名确认);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2张(相片背面签名);
3、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国有企业单位的在职正式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报考者须注册使用“粤省事”小程序(操作流程: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粤康码→健康申报→个人自查健康申报→如实申报健康情况→提交),报名需提前7天以上在粤康码上进行每日健康申报,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人员方可参与本次现场资格审查。所有人员在进入公开报名工作场所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
(三)注意事项
1、未经网上报名直接到现场资格审查的,不予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同自行放弃报考;符合加分条件,未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出示加分项目有关证明的,视同放弃加分。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
3、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4、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5、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由揭东区委宣传部发给准考证。
五、招聘形式
本次招聘,在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基础上,采用统一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不指定考试用书,卷面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合格分数线为9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采取通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1、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各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成绩的最后一个名额出现相同的,则安排其并列参加面试。若出现某招聘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合格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若有自愿放弃面试的,在报考相应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名次依次递补面试对象;若再有出现缺考或面试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2、面试按100分制计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现场公布面试结果。
3、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折后总分为100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