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揭阳市惠来县委宣传部和县财政局等招聘14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9-10-31 08:50 揭阳人事考试网 来源:揭阳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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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开展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和县文广旅游体育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人数及学历要求
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和县文广旅游体育局三个部门所属6个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14名,其中宣传部属下事业岗位3名;财政局属下事业岗位4名;文广旅游体育局属下事业岗位7名。具体招聘单位和人数及学历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三、年龄要求
应聘人员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即1984年11月20日至2001年11月19日期间出生的)。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聘用岗位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影响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近四年内参加广东省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和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检查或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6.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正式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11月2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职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按规定时间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方式。
1.网上预报名: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11月16日至17日登录惠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rsj.huilai.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和《考生个人信息表》(附件2),填写后按报考单位类别分别将报名表和个人信息表电子邮件发送至:
惠来县委宣传部综合组邮箱hlxc6681035@163.com。
惠来县财政局人秘股邮箱617889744@QQ.com。
惠来县文广旅游体育局人事综合股邮箱hlwgxj123@163.com。
2.现场确认:经网上预报名后的考生应于11月18日至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按报考单位类别分别到现场确认,并进行资格审查。3家单位统一集中报名地点:惠来县惠城镇慈云文化广场内图书馆一楼大厅。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不经网上预报名直接到现场报名者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如不到现场确认资格审查的视同自行放弃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到现场确认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和《考生个人信息表》(上网自行下载双面打印,并贴近期免冠正面大1寸相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相片处,另1张背面写姓名贴在报名表右上角);
②.毕业证书(含学历、学位);
③.居民身份证;
④.户口簿(岗位有要求者提供);
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岗位有要求者提供);
⑥.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证明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待查验后原件退还应聘人员。
4.咨询电话:惠来县委宣传部综合组0663-6681035,惠来县财政局人秘股0663-6682605,惠来县文广旅游体育局人事综合股0663-8186898。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国有企业在岗人员以及政府雇员、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等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查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的有关规定,对在2016年11月20日至2019年11月19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加分资格审核。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